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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(服务外包)学院 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社团会员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要求及产生办法

发布者:记者站发布时间:2021-11-11浏览次数:468

一、代表资格要求:

 

1. 宜春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(服务外包)学院在校学生。

2.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3. 思想进步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。

4. 能代表集体利益,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,热心为同学服务。

5. 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敏锐的观察力,在大会中能积极发言;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。

6. 能够做到公平、公正地行使自己地权力和履行自己地义务。

 

 

二、代表产生办法:

 

1. 各班民主选举产生推荐本班大会候选人代表名单。

2. 由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,向主席团提交本次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。

3. 确定代表名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