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外合作

“深度嵌入式3+1”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

发布者:记者站发布时间:2017-05-18浏览次数:431

为确保校企合作规范化,促进“深度嵌入式3+1”校企合作模式的实施,建设高质量的校企联盟,按卓越计划的标准,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,良好的工程素养,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人才,实现学生的“高比率、高薪酬、高满意度”就业的目标,经校企双方商讨,特制定本办法和工作流程。

一、管理办法

1.1 合作模式

软件服务外包学院采用“深度嵌入式3+1”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。

“深度嵌入式3年”是指本科阶段的前3年,学生主要在学校学习,其目标是让学生获取扎实的理论和技术基础,并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。

本科阶段的最后1年,学生原则上要根据学校安排,在企业完成学习任务,其目标是获取就业所需的专业技能。实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。

1.2 培养方案的制定

校企合作培养方案由校企双方共同研究制定,并由双方签字确认。

1.3 “深度嵌入式”教学的实施

1) 校、企双方分别承担专业理论课程、实训课程的教学;

2) 每学期末进行为期2-3周的实训,实训的具体内容参考培养方案;

3) 企业工程师与校内教师共同制定学生的假期学习任务,并在每学期的期初,企业派员主持答辩;

4) 在理论教学期间,企业需要为学生提供视频、微课等形式的远程辅导。

5) 培养方案是合作协议书中的一部分。如果因为技术发展、就业市场变化等原因,校企双方任意一方认为需要变更培养方案(包括实训内容)的,需经双方商讨,并最终由校方批准。

1.4 实训学分的管理

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训课,其课程标准由企业制定并经学校认定。学生的答辩成绩由企业评定,并由企业根据成绩的达标情况决定是否授予学分。

企业所布置的假期学习任务,其答辩成绩是企业考核学生的重要项目之一,也是学生就业服务资格的重要依据。

1.5 学生管理

3年由学校负责学生的管理,最后1年由企业负责学生的管理。

因考研、考公务员或身体等客观原因而不能前往企业参加第7学期岗前实训的学生,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。 对于这部分学生,企业有义务安排在第8学期以适当形式让学生补习。

1.6 学生就业

企业负责学生的就业工作。企业、学校和学生需要签订就业保障三方协议。

对于不以软件开发为就业取向的学生,在第7学期,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这部分学生的教学内容。

因考研等原因获得学校批准、没有到企业参加第7学期岗前实训,且第8学期也没有到企业补习的学生,其就业不纳入对企业教学质量的评估。

1.7 企业教学质量的评估

企业教学质量的评估主要以学生的就业率、就业质量为考核项,同时,培养方案的履行情况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。

1.8 企业的合作资质

企业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直接决定企业与校方的合作资质。对于考核为优秀的企业,将优先成为校方的下一期合作对象。考核不及格的企业将暂停新一期的合作或是直接淘汰。

1.9 企业宣传

为打造一个健康的校企合作联盟,严禁企业在其它企业所负责的班级进行宣传,不得相互诋毁。学校对学生不作任何倾向性宣传。

1.10 过程文件的管理

校方与企业的重要来往文件,包括合作协议、实训方案等需要以纸质文件形式存档保存。一般事务性的来往文件以电子文件保存。


二、工作流程

2.1 前3年实训工作流程

2.2 岗前实训工作流程(最后一年实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