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,主持教研室的全面工作,侧重于日常教学管理,具体如下:
1.教研室主任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,制定课程的教学计划,提出建议,并在系、院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;
2.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和上级有关规定、要求,组织教师制定教学实施方案,并监督执行;
3.加强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,组织编写实训、课程设计指导书;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大纲、计划书、任务书、实习和论文教学安排、答辩安排等教学文件;
4.定期组织检查教学环节执行情况,包括教学日历、备课、讲授、实验课、教学进度、作业批改、辅导答疑、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等;
5.按照学院制定的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,加强课程的规范化建设,首先要重点抓好核心专业基础课及专业主干课程的建设;
6.结合日常教学与教学改革工作实际,组织教师开展经常性的集体备课、教学讲评、考试分析等教研活动,组织观摩教学,提倡相互听课,交流教学经验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;
7.制定和组织教研室活动,集体教研活动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,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;
8.适时组织、积极参与校内外教育教学交流活动;及时总结教学、教改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,组织和鼓励教师撰写有关总结材料和论文,不断提高教研室整体教学水平;
9.教研室主任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,并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交流;
10.负责青年教师培养和跟踪指导,安排老教师审阅备课讲稿,并组织有关教师听课,在部分章节讲课中,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并予指导;
11.坚持教学检查考核制度。除平时日常检查外,每学期期中进行一次全面教学检查;每学期结束时,对各课程教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,并负责完成对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评价打分;
12.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提出本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;每学期结束时,应做出本学期工作总结,并做出书面汇报;
13.负责考试试卷检查、试卷分析报告的意见签署;
14.负责做好本教研室每学期课程计划的安排;
15.配合学院、系做好教学评估、审核评估、专业认证等工作;
16.完成学校、学院、系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。